基建维修处工作职责
一、负责基本建设、维修、改造工程项目的立项、年度计划、报批等工作。
二、负责基本建设、维修、改造工程项目实施的管理工作。
三、负责承租单位房屋装修及非中心投资维修项目的审核、管理、监督工作。
四、负责指导、监督中心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落实基本建设管理规定工作。
五、负责中心建筑设施的安全检查、维护等工作。
六、负责中心基本建设及维修改造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。
七、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