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处工作职责
一、负责中心园区环境综合治理及统筹协调工作。
二、负责除基建工程以外政府采购的预算编报、计划实施、执行情况上报等工作。
三、负责固定资产购置、验收、入库、调拨、清查、处置等相关工作。
四、负责中心土地、房屋产权证的管理工作。
五、负责中心职工住房相关管理工作。
六、负责中心防汛及建筑附属人防工程管理工作。
七、负责中心卫生防疫工作及计划生育及义务献血等工作。
八、负责中心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。
九、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