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事处工作职责 一、负责中心机构、岗位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。 二、负责中心全员聘任、公开招(选)聘、军转干部录用、人员聘免、职工退休等工作。 三、负责中心工资总额和日常工资管理工作。 四、负责中心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。负责专业技术干部职称评审和工勤技能人员等级考试的申报工作。 五、负责中心外聘职工管理工作。 六、负责中心职工社会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。负责中心残疾人就业保障有关工作。 七、负责中心因公出国(境)政审工作。负责中心职工因私出国(境)管理工作。 八、负责中心考核、职工休假管理等工作。 九、负责中心事业法人证书的年审和管理工作。 十、负责人事统计、人事档案管理工作。 十一、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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